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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大众金属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不锈钢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2014年1月1日生效)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广东大众金属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不锈钢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公示地点(媒体):梅州高新区网站(http://www.wlmqxjzy.com/)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梅州高新区综合大楼208室,邮编:514779
联系电话:0753-2486062 传真:0753-2486023
联 系 人:袁晓科、黄灶旗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 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3万吨不锈钢制品生产项目 | 广东大众金属有限公司 | 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 | 广东森海环保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地理坐标:N24°00′54″、E115°58′08″),购地18329平方米,规划建设3栋生产车间、1栋物流仓库、1栋办公楼、1栋宿舍楼进行生产。项目通过焊接、抛光等过程年产不锈钢制品3万吨。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万元。 | (一)项目施工期间,避开大风作业,定期洒水,车辆运输覆盖密闭防洒落,减少扬尘产生;施工场地设置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建筑垃圾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定期清运,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设备,车辆控鸣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的要求。 (二)运营期间无工业废水排放,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处理,汇同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三)运营期间含粉尘废气经过通风处理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的要求后排放。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处理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后排放。 (四)运营期间合理布局,对噪声源采取减震、隔震、隔声、吸声等措施处理使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排放。 (五)运营期间含油抹布、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附件:广东大众金属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不锈钢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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